柯文哲黃珊珊以及2021版余文 .. 好心肝事件台灣民眾黨全身而退? 公關疫苗名單無法公開 但是已經處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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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肝聲明:
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聲明指出,基金會創立已27年,宗旨是結合社會愛心力量消滅肝病。創辦人是台灣肝病研究鼻祖宋瑞樓教授,於民國73年推動全國新生兒注射B肝疫苗之創舉。自從成立以來,工作同仁帶領大批義工全國走透透,為民眾做肝炎、肝癌的篩檢活動,至今已嘉惠六十多萬人。即使在去年疫情期間,仍然在嚴峻的環境中服務了兩萬人次的民眾。
好心肝基金會延續其理念而成立,其下設好心肝診所,本諸「視病猶親」之宗旨,從事醫療公益事業,故與一般地方診所之規模及經營理念有所不同。
多年來,基金會為國人健康而努力,除了醫護同仁的付出,大量的志工也是重要的動力。基金會及診所固定工作同仁三百多名,此外,還有經常性的志工六百多名,及非經常性的協力志工參與推動肝病防治。志工大部分是退休的醫護人員及愛心人士,還有經常義務支援社區服務的志工家屬。
另外,有很多經常在基金會進出的工作夥伴,例如清潔人員、水電工人、大樓保全。還有經常性參與我們的活動作為專業顧問的好夥伴。好心肝診所正是這些志工及醫護合作夥伴主要的工作及進出地點,他們就是這一次施打疫苗的對象。
因為新冠疫情突然猖獗,我們判斷現在或未來即使疫情受控制,但這些熱心社會服務的志工因大量的人際接觸而暴露在風險中,很多即將推動的肝炎防治計畫將受阻。
我們接到台北市醫師公會的函文通知:請台北市醫事人員6 月4日前到指定地點完成疫苗的施打。因此我們認為台北市的醫事人員大致已經施打完畢,我們也知道大部分的醫院志工都已施打完畢。
而且衛生局6月7日和8日給我們疫苗都必須當日施打完畢,而且這些疫苗8月也即將到期。因此我們根據施打疫苗優先順序規定的第一類「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的分類辦法,為上述人員施打疫苗。
基於「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基金會精神,初衷出於善意,然可能是做法不夠周延而造成爭議,為各方所關切,我們謹此致歉,也要感謝社會民眾一直以來對基金會的支持,希望各界一本過去對台灣肝炎防治公共衛生的支持,繼續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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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 好心肝私打疫苗 3名衛生局官員送考績會檢討
北市好心肝診所爆出私打武漢肺炎疫苗,政風處調查,好心肝兩家診所施打對象大多不符規定,各罰200萬,另外3名衛生局人員送考績會檢討,衛生局長黃世傑另行檢討。
台北市政府下午召開臨時記者會說明好心肝診所私打疫苗爭議,台北市長柯文哲、副市長黃珊珊、政風處長沈鳳樑出席。
調查結果,好心肝兩家診所施打對象大多非一至三類醫事人員,各開罰新台幣200萬;小禾馨診所名單還在比對中,和眾診所則是大部分給醫事人員施打。
相關人員衛生局長黃世傑、余姓科長、蔡姓專員與吳姓股長涉有行政違失,除黃世傑為政務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將另行檢討外,其餘3人將送考績會檢討行政責任,全案交由廉政委員會審查。
沈鳳樑說,由於之前小禾馨診所則經人轉達疫苗需求,衛生局長黃世傑轉達疾管科疫苗配發蔡姓專員後,就陸續拿到85瓶疫苗,好心肝診所就主動找上衛生局吳姓股長想要疫苗,吳姓股長在已有配發小禾馨的前例下,先在6月7日給了15瓶、隔天好心肝又來接洽,吳姓股長經報告余姓科長,余姓科長認為只要施打對象對了就可以給,因此好心肝又拿到100瓶。
沈鳳樑表示,他們給疫苗的考量理由還有一個,就是6月9日的「0602專案防疫會議」中,有裁示要把疫苗在期限內盡量打完,「所以他們在期限壓力下就這樣給出去了」。
沈鳳樑指出,在6月15日實施擴大接種之前,北市府政策沒有同意任何診所直接對診所內人員施打,在還有醫事人員在排隊等接種下,好心肝就給自家人打,違反公平原則且有差別待遇。
沈鳳樑表示,衛生局給出疫苗的人,都沒有去查過醫事系統、或是可看出有多少醫事人員已接種完的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如果查了。就能大概確認診所醫事人員人數,也能看出好心肝診所其實6月8日醫事人員就差不多打完了,「再給100瓶數量上就比較可疑」。
除了沒有嚴謹審核數量、只聽信所方意見就給疫苗,也沒有明確告知施打對象。好心肝在聯絡時提到要準備給志工打,但在規定裡必須為「衛生保健志工」、要有志工服務證,還必須登記在衛生局相關案件裡,這部分也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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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針對好心肝診所爆特權施打疫苗事件,台北市政風處日前介入調查,台北市政府也宣佈罰好心肝診所200萬元,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邱威傑(呱吉)陸續在臉書爆料,好心肝政風調查報告的完整報告書,規定每位議員限看30分鐘,不准攝影、也不可以抄錄筆記,林也批政風調查報告還分A、B版本。對此,台北市政府回應,因全案進入司法調查,調閱相關文件需經檢察官同意,議員調閱需以召開秘密會議或不公開方式,並於市議會指定場所,以不遮蔽文件內容方式提供閱覽。
北市府說,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25號解釋、第585號解釋、內政部90年6月5日(90)台內民字第9004896號函釋及國家機密保護法,議員調閱需以召開秘密會議或不公開方式,並於市議會指定場所,以不遮蔽文件內容方式提供閱覽。
北市府表示,市議會及市政府已協調,依循慣例將20多頁報告全文及附件內容,一併提供議員於議長室參閱,由於全案已進入司法,得知訊息後不得對外透露。此外,時間均參酌文件內容及議員人數進行安排,若議員認為時間不夠,亦可再協商,本公平及合理原則彈性調整。而本次總共11位議員查閱,議員名單不公開。
政風處長沈鳳樑指出,過去市府與議會針對密件公文調閱慣例,就是將一份完整的調查報告放在議長室,再由議會自行決議讓議員閱讀的方式,不能抄錄、攝影與限時30分鐘也是議會訂下的慣例。
至於議員質疑調查報告分A、B版本,北市府也回應,完整文件包含北市府行政調查、訪談內容、診所資料、施打名單、與衛福部間的公文往來等內容,頁數較多,但由於目前全案已進入檢調調查,整份案卷屬密件,市府不得以一般索資處理提供,否則將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依慣例,議員可在指定場所審閱完整檔案,審閱後不得向外透露內容。
北市府強調,針對議員索資,目前北市府僅能提供政風處針對公務員是否有依照作業規定管理疫苗所做的行政調查報告(5頁),至於公務員及私人診所有沒有涉及偽造文書等等的刑事犯罪責任,則由地檢署調查,涉及地檢署司法調查的內容,市府不能對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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