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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時代 除了十大建設還有什麼?




最近很多討論再針對蔣經國時代除了十大建設還有甚麼,特別整理如下。
但說實在的相當誇張而血腥,不是生活在民主時代的我們可以想像的。
尤其是傳說中的孝嚴以及萬安的身世。
以前我總覺得改姓就是追求權力,但看到章亞若於1942年8月被謀殺,算是生下小孩不久而已,就被殺,也許改姓這件事情就是最大的一個復仇吧。

阿離題了 回歸蔣經國:


蔣經國(1910年4月27日-1988年1月13日),字建豐,一字存西[2],俄文名尼古拉·維拉迪米洛維奇·伊利扎洛夫(俄語:Николай Владимирович Елизаров,轉寫:Nikolai Vladimirovich Elizarov),為了與其父蔣中正區分,又稱小蔣,出生於大清浙江省寧波府奉化縣,曾任中華民國總統行政院院長中華民國陸軍二級上將,他是蔣中正毛福梅所生的獨子。1925年至1937年在蘇聯期間,蔣經國接受正統馬列主義教育[3]:1。回中國後成為三民主義忠實信徒[3]:1。1939年,任江西省第四行政區(贛南地區)行政督察專員,以建設「新贛南」著名於時,同年加入中國國民黨、籌備成立三民主義青年團江西支團部,並擔任幹事會幹事長。 1944年至重慶市任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幹部學校教育長。二戰後,為外交部特派員,與蘇聯方面交涉中國東北地區事務。1948年8月至10月,一度任經濟管制委員會委員,督導上海經濟。1952年為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出任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主任。1956年,主持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成立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率隊開闢中橫公路臺灣交通、民生建設。1975年蔣中正逝世後的中國國民黨主席(繼蔣中正成為首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主席兼任中央常務委員會主席,成為中國國民黨最高領導人;1972年至1978年擔任行政院院長,為中華民國最高行政首長),1978年起接任中華民國第六、第七兩任總統,於1988年1月13日總統任內逝世[3]:1。當時蔣經國在中華民國主政期間推行十大建設。蔣經國在國際上孤立情勢中,大大發展臺灣經濟,解除多年來之戒嚴,促進政治更民主化[4]:8。使民主憲政體制在臺灣得以成功確立。

蔣經國執政主要是 1975年 到1988年
但因為孝嚴跟萬安的故事 我想就從1942年開始列
真的是令人相當震撼的經歷:

===



1987年7月15日,中華民國臺灣地區解除長達38年又56天的戒嚴。

1949年5月19日,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頒布《臺灣省戒嚴令》(正式名稱為《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布告戒字第壹號》),宣告自1949年5月20日零時起,在臺灣省全境實施戒嚴;一直到1987年7月14日,由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宣布自1987年7月15日零時起解嚴為止,台灣的戒嚴時期總共持續了38年又56天。此戒嚴令頒布時的臺灣省轄區包含臺灣本島與周邊附屬島嶼以及澎湖群島。




民國38年(1949年)夏,國共和談破裂,同年5月19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為「確保台灣之安定,俾能有助於戡亂工作的最後成功」,於是布告自5月20日起,全台戒嚴。此後近38餘年間,憲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意見自由、秘密通訊自由及集會結社自由等,全成虛文。

由於處於戒嚴體制下的台灣人民,基本上不被允許集會、結社、公開遊行,以及支持未受政府認同的社會訴求。在此種言論與表達自由嚴重受限的社會環境下,許多致力提倡社會運動的人士,除加重處罰外,亦須接受軍法審判。民眾的聲音,不被允許,一律壓制、消音。

民國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的變遷、人權法治思想的普及,社會上開始興起各種不同的社會運動以及對威權體制的反彈聲浪,況且,維護安全的戒嚴已完成階段性任務,戒嚴體制已無法應付現實之政經情勢發展,政府當局遂有解嚴之議。

民國74年(1985年),總統蔣經國先生開始思考解嚴,民國75年(1986年)3月交付國民黨十二屆三中全會研議相關政策,同年10月15日決議通過結束長達近40年的戒嚴統治,而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研議通過。

蔣經國總統於民國76年(1987年)7月14日明令宣布:台灣地區自同年7月15日零時起解嚴,開放黨禁及報禁。

頓時,各家新報紙如同雨後春筍般百家爭鳴,也使得新聞報導上更多樣化,逐漸形成多元化的言論。

解除戒嚴後,戒嚴法第11條中戒嚴地區之最高司令官有權「停止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的規定也隨之解除,黨禁因而失去效力,政黨政治獲得萌芽成長的機會,也促使台灣地區民主活動更活躍,造就今日台灣民主的成果。

【1987年07月15日《聯合報》頭條新聞】

總統宣告台灣地區今解除戒嚴

我民主憲政展開新頁
社會更開放.人民更幸福

總統府公報總統令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十四日准立法院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八日(76)台院議字第一六四一號咨,宣告臺灣地區自七十六年七月十五日零時起解嚴。

總統 蔣經國
行政院院長 俞國華
國防部部長 鄭為元

【台北訊】蔣總統昨天發布命令,宣告台灣地區自七十六年七月十五日零時起解嚴。

我國外匯管制開放措施亦自七月十五日起生效,象徵我國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均將邁入嶄新的境界。

行政院昨天亦發布命令,宣告「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於七十六年七月十五日施行。

行政院新聞局於昨天下午六時舉行記者會代表中華民國政府宣告解嚴及國安法的施行,新聞局長邵玉銘代表政府發表聲明強調,政府宣告解嚴,是期望加速推動民主憲政,貫徹憲法精神,使政治更民主、社會更開放、人民更幸福。

新聞局長邵玉銘在記者會中,以政府發言人身分宣一布台灣地區自今日零時起解除戒嚴。解嚴地區包括台灣全島及澎湖。但金門、馬祖及東沙群島仍持續戒嚴狀態。

新聞局聲明中指出,民國三十八年中共全面叛亂,國家處於危急存亡之秋,政府為確保復興基地的安全,別無選擇的宣告台灣地區戒嚴。

三十餘年來,一方面採行最小限度的戒嚴措施,一方面積極推動民主憲政,終於獲致政治民主、經濟繁榮、文化發達、社會安定的卓越成果。

在此過程中,事實上,國人受到戒嚴措施的影響極其有限,甚至尚有部分國人不知台灣地區一直實施戒嚴。

確保國家安全 採行必要規範
國家安全法今起實施

聲明中強調,解嚴後中共對我之威脅迄未稍減,對我之滲透、顛覆不會放鬆,故我國家仍處於動員戡亂時期,而絕非為太平盛世之局面。若干必要的防範措施,實屬不可避免。

解嚴之後,為求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安定,乃將與國家安全有關而為各國所採行的入出境管理、公共安全之檢查以及山防、海防等尚無其他法律加以規範的事項,以精簡的方式,採行最少限制的立法精神,制定了「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期能一方面邁向民主憲政的大道,一方面維護國家的安全、社會的安定以及人民的安康。

聲明中也強調,「國安法一與「戒嚴法」不同,軍事管制將大幅度減少,尤其重要的是,非軍人不再受軍事審判,即使現役軍人輕微的犯罪,也將由普通法院審判。

同時,人民權利則大幅增進,也就是行政和司法事務,在戒嚴時期可由軍事最高司令官執行的事項,也將隨同解嚴而告解除。所以「國安法」與「戒嚴法」的規定截然不同。

國防部依據總統的命令,於昨天宣布減刑及復權措施,除叛亂再犯及案涉以槍枝、彈藥、爆裂物犯罪而情節重大者外,餘均減刑二分之一,有廿三位受刑人因而刑滿開釋,已於昨天返家。

另有七十位於戒嚴期間受軍事審判的非現役軍人身分受刑人,仍須繼續執行主刑期(其中叛亂犯卅人,其他罪犯四十人),將於今天移交司法監所繼續執行,不再由軍法機關執行。

戒嚴令解除後,平民將不再受軍事審判,軍事管制範圍將大幅縮減,入出境及出版品管理將分由警察機關及行政院新聞局負責,人民從事政治活動的權利亦將受法律的保障。

外匯管制開放後,民間可自由持有並運用外匯。其中,與商品貿易與無形貿易有關的外匯收支,將完全自由,不受額度限制;與商品貿易與無形貿易無關者,每人每年可在美金五百萬元額度內,自由以新台幣結購外匯運用。

【中央社台北十四日電】行政院新聞局長邵玉銘今天在中外記者會中指出,解除戒嚴是指解除戒嚴令,戒嚴法仍然存在有效。

他並答覆記者說,解嚴後,警備總司令部將根據相關法令執行任務,而非依據戒嚴法。

邵玉銘同時表示,新聞局今後對出版品的管理,將完全依據出版法,及出版法施行細則的規定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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