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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英語:Anti-Extradition Law Amendment Bill Movement),是指香港自2019年3月15日開始、6月9日大規模爆發的社會運動,逾萬人被捕。此次運動並無統一的領導,主要以社交媒體號召的方式組織,運動支持者以遊行示威集會靜坐唱歌吶喊自殺、「三罷」行動、設置連儂牆不合作運動、堵塞道路幹道[56]、「起底」、破壞商鋪建築物公共設施等一系列行為,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抗議其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該草案容許將香港的犯罪嫌疑人引渡至中國內地受審;反對者不信任中國大陸的司法制度,擔憂將嫌疑人引渡至大陸會出現不公平審訊的情況,損害香港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下所列明的獨立司法管轄權地位。

早於2019年3月15日,香港眾志已於政府總部發起靜坐,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在3、4月間,民間人權陣線兩度發起示威遊行。6月9日,民陣再度發起遊行,主辦方宣稱有超過100萬名市民參與。不過,特區政府不顧民意強烈反對,繼續強行推動修例,6月12日,於香港立法會繼續將條例恢復二讀辯論,觸發了四萬名市民圍在了立法會大樓外示威,為了阻止條例在立法會通過,示威者與警方發生了激烈衝突,事後警方被指濫用職權及使用過度武力。之後示威者提出「完全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撤回暴動定性(612)、撤回所有示威者控罪、追究警隊濫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辭職下台」等「五大訴求」。6月16日,民間人權陣線發起更大規模的遊行,由於特區政府的不顧民意強推修例,再次引發了大量市民參與這次遊行,主辦方宣稱遊行人數超過了200萬人,是「香港有史以來參與人數最多的遊行」。7月1日遊行期間,部分示威者佔領立法會綜合大樓,其後並將林鄭月娥下台的訴求更改為「立即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真雙普選」,實現真正的民主普選訴求。

之後,示威者幾乎每週發起常態抗議活動。在7月21日,遊行後發生了元朗襲擊事件,這次事件成為運動的一個標誌性事件,也使運動發生轉折,示威者與警方之間的衝突加劇。8月中旬,示威者兩度癱瘓香港國際機場。8月18日,民陣再度舉辦大規模和平集會,參與8·18集會的人數超過170萬人。8月31日,太子站事件後令示威行動升級。9月4日下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佈四項行動,並動議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但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調查警暴。10月1日,全港爆發激烈示威。林鄭月娥會同行政會議在同月4日引用《緊急法》制定《禁止蒙面規例》,引起更大衝突。示威活動進入11月,隨著新一輪的三罷行動被發起,示威行動進一步升級,理大中大兩所大學發生激烈警民衝突,多人受傷。在這場反修例運動不斷發展之中,舉行的區議會選舉投票率創新高,民主派取得450席中的389席,贏得了超過86%的議席,民主派在選舉中大勝,建制派鄉事派則遭到史無前例大敗。此外,因應這次示威浪潮,促使美國介入宣佈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57]

選舉過後,為了爭取五大訴求,運動繼續進行。[58][59][60]2019年12月,中國大陸爆發COVID-19疫情,及後疫情迅速擴散至全球。而2020年1月下旬,疫情傳入香港,受當地疫情肆虐影響,反修例運動開始減弱,部份於農曆新年假期期間舉行的重要集會被多個主辦單位取消[61],各類型集會雖然仍繼續進行,但抗疫已慢慢成為焦點[62][63],因此也有舉行與抗疫相關的示威行動(如翠雅山房用作隔離營風波[64][65]。香港疫情在5月大致平息前,示威活動開始恢復[66]

2020年5月下旬,香港立法會恢復二讀審議並於6月4日通過《國歌條例草案[67];另外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上通過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繞過香港立法程序直接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決定[68]。6月30日,《港區國安法》在公眾尚未得悉條文內容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刊憲生效[69][70],觸發反對者反彈和國際社會關注[71][72],促使美國宣佈取消對香港特殊待遇地位的承認及通過《香港自治法[73][74]

截至2020年11月30日,警方在多場示威活動拘捕超過一萬人,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被捕人士數字為香港歷年社會運動之最;其中有超過2,600人被檢控,包括被控暴動的720人,當中逾一千人完成司法程序[54]。這次運動被視為自香港開埠以來及九七主權移交後最嚴峻的政治與人道危機(甚於2003年2012年2014年以及2016年等過去的政治危機)[75]


2019香港人提出的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 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 收回暴動定性
  • 撤銷對所有抗爭者的控罪
  • 立即實行雙真普選


相關討論 請大家一起好好了解:如果我們缺少任一訴求,香港將會萬劫不復。


 

請大家一起來關注2019 香港反送中事件
那為何會走向這個極端,其實是有段演化的。這2019下半年來已經經歷過太多事情
 
  1. 最開始議員在議會抗議
  2. 議員被趕走 民陣開始召集民眾上街頭->50萬->100萬->200萬+1上街頭->無效 
  3. 民眾開始行動升級->每週都集會遊行,偶發衝突->
  4. 721元朗白衣人事件* 之後零星衝突不斷產生->
  5. 民眾時常包圍黃大仙警署及太子的旺角警署 
  6. 民眾開始試圖癱瘓交通,從機場開始試圖引起國際注意->機場申請禁制令 
  7. 民眾持續包圍警署->警署申請禁制令、
  8. 反蒙面法開始生效 警察開始使用真槍實彈嚇阻->
  9. 第一名受槍擊抗爭群眾->
  10. 陳彥霖事件 ->
  11. 周梓樂事件->
  12. 多起警民衝突與警察強暴、性騷、無故攻擊、咆哮等事件 ->
  13. 議員選舉報名資格爭議->
  14. 籌劃全城三罷(罷工罷學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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